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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环罚字〔20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万(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9
    决定机关 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