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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滕环罚字【2018】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罚款贰拾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4
    决定机关 枣庄市滕州市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