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沈自然资铁西罚决字[2019]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9671.9平方米;(二)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道路硬化,面积共计19671.9平方米;(三)按照耕地20元/平方米,其他土地1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218803.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7 |
决定机关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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