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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21〕1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中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处罚如下:罚款1010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