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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路政罚〔2020〕053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09日上午,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巡查X308桐方线时,发现当事人吴继成在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经勘查,当事人吴继成是受温岭市梁嘉置业有限公司委派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当事人吴继成是受温岭市梁嘉置业有限公司委派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该非公路标志牌位于X308桐方线K16+700M左侧公路路缘石外侧0.5米,该非公路标志牌长2米,宽1.95米,面积为3.9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责令限期拆除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决定机关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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