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余道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570630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金婺民初字第03298号
    案号 (2016)浙0702执34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执行法院 婺城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19
    发布日期 2016-04-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6468220.61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6468220.61元为本金从2013年4月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保金486192.3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486192.39元为本金从2015年4月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