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武工商处字[2017]7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1
    决定机关 武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学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