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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湛霞城综执罚决字(2021)№00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车辆在霞山区运输淤泥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被污染道路起于霞山区人民大道南人行天桥经建新东路、建新西路、解放西路至东新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5
    决定机关 湛江市霞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