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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自然资林罚决字[2021]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我局于2021年2月25日对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在在万山区大万山岛在进行大万山岛大水坑分级扩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超范围占用林地,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4元的罚款,共57096元人民币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决定机关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