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保邮处〔2019〕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邮政行业安全监管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本局认为,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经保山市邮政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腾冲恒利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企业运营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处13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7 |
决定机关 | 保山市邮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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