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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1〕401544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21日15时13分,浙A69D60/浙AJL28挂牵引车(6轴)行经G235K666+500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杭州航达道路清障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59.88吨。2021年4月23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4月23日对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佰贰拾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陆迅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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