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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博市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7
    决定机关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