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文广新罚字〔2016〕第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一案,调查如下:接文化部查处通知和取证材料,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6月3日对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易云音乐”网站(域名:music.163.com)进行了初步检查,发现你公司涉嫌通过“网易云音乐”网站提供《亲亲表哥》(罗大佑)、《复兴之路》(云母逼乐队)等涉嫌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音乐产品。执法人员对该网站有关内容进行了远程取证。2016年6月8日,我局批准对你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6月22日,办案人员就涉案的网络音乐产品的违规性质认定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请示。6月24日,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网易云音乐”网站发布的“与64有感的歌”歌单歌曲集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现场负责人朱浩齐陪同检查并在相关执法文书上签字确认。6月30日,办案人员对受委托人黄锋、信息审核员汪远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搜集相关证据。黄锋对你公司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违法事实确认无异,并在网站截屏图片、歌曲歌词打印件等相关证据上签名确认。8月26日,办案人员对受委托人黄锋再次进行调查询问,确认有关违规情形。2016年8月26日,本案经批准调查终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情节如下:“网易云音乐”网站为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公司《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是浙网文[2016]0155-055号,网站域名是music.163.com,网站向公众提供音乐产品的在线播放等服务。“网易云音乐”网站于2016年6月2日发布“与64有感的歌”歌曲集,该歌单为用户(ID为6726217,昵称为“贝塔上广场”)编辑上传,审核通过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9点44分,具体发布地址是http://music.163.com/#/playlist?id=95503312。该歌曲集共有48首网络音乐产品,其中《亲亲表哥》(罗大佑)、《复兴之路》(云母逼乐队)、《自由梦》(诱导社)、《女神》(李志)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禁止内容,《梅花》(邓丽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亲亲表哥》在线播放次数为2225次,《复兴之路》播放次数为5252次,《自由梦》播放次数为1197次,《女神》播放次数为11952次,《梅花》播放次数为86次。因上述网络音乐产品免费向公众提供,无违法所得。你公司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8-3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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