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疆鼎盛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65230059****27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4003民初634号
    案号 (2019)新4003执9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奎屯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13
    发布日期 2019-08-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新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疆鼎盛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疆昊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258,911.53元; 二、被告新疆鼎盛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疆昊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赔偿诉前保全担保费8565.67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 三、被告吴松军对被告新疆鼎盛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新疆昊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