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油当家食用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232****928M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102民初8659号
    案号 (2021)湘0102执1108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日期 2021-12-1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湖南油当家食用油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洪江区汇优商贸商行各项费用35268元; 二、被告湖南油当家食用油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洪江区汇优商贸商行逾期付款利息(以35268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洪江区汇优商贸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64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82元,保全费820元,合计1602元,由原告洪江区汇优商贸商行负担602元,被告湖南油当家食用油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