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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杏国税 简罚 〔2017〕 18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0
    决定机关 太原市杏花岭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