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舞钢市金海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宏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719668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411民初1710号
    案号 (2017)豫0411执35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01
    发布日期 2017-08-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河南中锋集团纸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是日内偿还原告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0万元、利息5221488.41元共计22221488.41元被告舞钢市金海纺织有限公司、常建伟、武艳丽、刘宏云、段素香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52907由被告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