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交工罚〔2021〕50J3 |
违法行为类型 | 01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7月19日14时37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二期(义亭高架桥~上佛路~金东区界段)项目巡查时,发现浙江宝业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现浇箱梁18号墩第一节段竖向预应力筋锚固问题未落实整改,违反《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其行为对交通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职责的处罚。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9 |
决定机关 |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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