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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综执〔2021〕罚决字第04-00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浙江宝业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挖掘道路修筑出入口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8
    决定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