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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通市监处〔2022〕5117022200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736万元,罚款0.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6
    决定机关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