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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食稽处字[2020]1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合格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5.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4
    决定机关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