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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庐卫公罚(2017)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安徽五星东方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艺术影城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1
    决定机关 合肥市庐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