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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汽)食药监 食 行罚〔2019〕33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六千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2
    决定机关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