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20]530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富阳东海石油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2018年1月-2019年3月你单位取得账外含税收入1820574.53元(其中2018年1619468.72元、2019年201105.81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决定: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建税、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处以百分之六十罚款计192138.5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朱火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