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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公(东)行罚决字[2021]015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龙盈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盈盈”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经检测该“盈盈”APP存在未公开手机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等问题。杭州龙盈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东新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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