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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奉市监处〔2019〕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1
    决定机关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德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