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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尉税罚〔20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0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吾甫·沙衣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