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德淮半导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804MA****F7X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04民初4287号 |
案号 | (2021)苏0804执43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日期 | 2021-06-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德淮半导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孙珂拖欠工资14779.99元、经济补偿金18433.33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239.78元,合计34453.1元;二、驳回原告孙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免予收取。5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被告的缴费账号:623263610013383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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