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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罚处〔2019〕9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节能环保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应当标注能效标识而未标注的违法行为作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