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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宿豫国税 简罚 〔2017〕 30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4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