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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潍银监罚决字〔2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授信业务,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同业融出超过监管指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董兴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