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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拱公(消)行罚决字〔2018〕100000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联亿家科技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拱墅区湖墅南路260号综合楼四、五层的浙江联亿家科技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装修面积为1200平方米,属于消防备案范围,且该单位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浙江联亿家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浙江联亿家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帐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拱墅区大队 2018年5月4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4
    决定机关 拱墅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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