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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1]247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恺筑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杭州恺筑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楼盘的开盘、推广,取得杭州银飒贸易有限公司(原杭州佳倩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300153130,发票号码18397677-18397692,货品名:服务费,合计金额1415094.30元,合计税额84905.70元,价税合计1500000.00元,开票日期2016年6月29日;发票代码3300154130,发票号码00476447-00476448,货品名:服务费,合计金额150943.39元,合计税额9056.61元,价税合计160000.00元,开票日期2016年7月22日;发票代码3300154130,发票号码00526177,货品名:服务费,金额9142.45元,税额548.55元,价税合计9691.00元,开票日期2016年8月1日,以上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1575180.14元,合计税额94510.86元,价税合计1669691.00元。于2016年7月抵扣84905.70元,2016年9月抵扣9605.16元。上述发票对应成本1575180.14元在2016年度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并结转成本。上述19份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证实虚开。该公司于2018年6月将上述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94510.86元在当月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处以应补企业所得税税款50%的罚款,计196897.5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