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罗罚字〔2020〕东门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6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局
    法定代表人 霍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