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阳市恒辉广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3256671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02民初7353号 |
案号 | (2019)湘0102执222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发布日期 | 2019-09-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湖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邵阳市恒辉广告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荣顺泰富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许可费25万元; 二、被告邵阳市恒辉广告有限公司向原告湖南荣顺泰富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许可费25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2月2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被告邵阳市恒辉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湖南荣顺泰富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8800元,财产保全费3020元,合计11820元,由原告湖南荣顺泰富传媒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被告邵阳市恒辉广告有限公司负担68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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