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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横新综罚决【2021】交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28日10时02分左右,当事人东莞市东运旅游客车出租有限公司使用粤SB2410大型客车包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的违法行为,违反《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8年8月10日起实施)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7
    决定机关 珠海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