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第219661119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海佩兴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省际客运) |
行政处罚内容 | 于2019年10月1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26幢102室实施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省际客运)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二份,证据照片十七张。该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新)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09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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