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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栾环罚决字〔2019〕第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4
    决定机关 栾川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