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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环罚字[2020]25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5月12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正在生产,淋浴、冲洗、烫毛、去毛、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部分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道,逃避监管。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贰拾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7
    决定机关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