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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石处〔2020〕130124200005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空气开关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800万元,罚款0.720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9
    决定机关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匡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