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秦汉市监工商处字〔2020〕第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2.依法没收你单位超限值时段涉及的环保电价款6523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27 |
决定机关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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