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7****053T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5民初3945号
    案号 (2020)晋0105执518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11-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山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山西鹤福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签订的《山西鹤福药业有限公司药品采购合同》; 二、被告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山西鹤福药业有限公司货款2196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47元(原告已预交),财产保全费1618元(原告已预交),共计3965元,由被告深圳市康顺药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