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中)应急罚〔2021〕二科-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做好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导致2021年1月8日在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三楼进行陶粒回填作业时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员工龙文贵从三楼坠落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8
    决定机关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