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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市住建行罚〔2018〕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安要求建设防空地下室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云南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云南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贰万伍仟叁佰壹拾伍元整(¥:25315.00)行政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5
    决定机关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