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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文工商处字[2018]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广告涉及面积的,未表明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62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1
    决定机关 文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邢诒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