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富城法罚字[2017]第210081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杭州富阳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6月13日09时15分,当事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杭州富阳汇鑫置业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波街场口中学对面架设钢制和工程板搭建围护被我单位执法队员查处。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该行为系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浙江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29 |
决定机关 | 富阳市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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