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地铁公(打)行罚决字[2019]5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1月28日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月17日15时许,我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杭州地铁1号线凤起路站C通道部分视频监控录像不能保存。经调查,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打铁关站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