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嘉南市监处字〔2019〕07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2
    决定机关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冯水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