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佛南环罚〔2021〕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事人存在不正常使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喷漆焗漆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仅部分运行,导致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外环境。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8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