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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廉市监执队处字〔2020〕2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矿泉水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并处罚款1988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1
    决定机关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